春秋 时 齐国 的一种税法。百石谷物税取一钟。钟,古量名,容六斛四斗。《管子·霸形》:“於是令百官有司,削方墨笔,明日,皆朝於太庙之门朝,定令於百吏,使税者百一钟。” 尹知章 注:“假令百石而取一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