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褒劝”。奖励劝勉。 唐 陆贽 《诛李怀光后原宥河中将吏并招谕淮西诏》:“如能去逆効顺,因事建功,理当甄升,以示褒劝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君以元默之道拱於上,故大臣之辅,百官之职,恩泽所以昭褒劝之恩,刑罚所以示惩罚之勇。” 明 吴讷 《文章辨体·玺书》:“夫制、詔、璽书皆曰王言,然书之文,尤觉陈义委曲,命辞恳到者,盖书中能尽褒劝警飭之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