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褒赠”。谓为嘉奖死者而赠予其官爵。 唐 白居易 《赠刘总太尉册文》:“兹朕所以废朝軫念,备礼加恩,庸建尔于上公:盖褒赠之崇重者也。”《旧唐书·李适之传》:“於是下詔追赠 承乾 为 恒山愍王 , 象 为 越州 都督、 郇国公 ,伯父 厥 及亡兄数人并有褒赠。” 清 王士禛 《香祖笔记》卷九:“ 王子融 作《唐餘録》,载 韩通 于《忠义传》,且冠以 宋 初褒赠之典,有见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