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古代民人五家为伍,又立保相统摄,因以“保伍”泛称基层户籍编制。 宋 曾巩 《陈康民管勾永兴等路常平制》:“勑具官某等:朕为保伍之法,寓耕战之政,典农之官属以兼领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一》:“给授桑土,潜拟井田,营造室居,使立保伍。”《明史·詹兆恒传》:“时 江 北民避乱,尽走 南京 。 兆恆 虑贼谍阑入,处之城外,为严保伍,察非常,奸宄无所匿。”
(2).指根据户籍制度将居民组织起来。 宋 叶适 《役法》:“盖昔者保伍其民而有保正副,将以兵法部勒其下。”
(3).指编组在同一基层户籍单位中的邻里居民。《宋史·度宗纪》:“﹝ 咸淳 九年五月﹞丁卯,申禁奸民妄立经会,私创庵舍,以避征徭,保伍容芘不觉察,坐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