陋规,不良的惯例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礼部一·礼部官房》:“ 南京 礼部堂属,俱轮教坊值茶,无论私寓游宴,日日皆然,隶人因而索诈,此亦敝规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刑部·遣使审恤之始》:“三法司重囚,俱奉旨命大璫一人捧敕涖事,一如热审之例,真敝规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