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符合常例的变通条例。 晋 杜预 《春秋经传集解序》:“推变例以正褒贬,简二传而去异端,盖 丘明 之志也。”《宋史·杨亿传》:“三年,詔为翰林学士,又同修国史,凡变例多出 亿 手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古代社会研究》导论补注一:“文序或由右而左,或先下后上者乃是变例,然均有一定的规律,并不凌乱。”
原則以外的例外。
反义词: 常規
演變的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