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征收。《资治通鉴·后周世宗显德三年》:“初 唐 人以茶盐强民而徵其粟帛谓之博徵。” 胡三省 注:“博,博易也,言以茶盐博易而徵其粟帛。”
2.广为引证。 清 吴骞 《<扶风传信录>序》:“﹝ 许可覲 ﹞又不能博徵仙典,究论还丹度世之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