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搏掩 ”。击人取物。一说,为一种赌博,以博戏取人财物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 元狩 元年,侯 拾 嗣,九年, 元鼎 四年,坐入 上林 谋盗鹿,又搏揜,完为城旦。” 颜师古 注:“搏揜,谓搏击揜袭人而夺其物也。搏字或作博,一曰博,六博也,揜,意钱之属也,皆谓戏而取人财也。”《汉书·货殖传》:“又况掘冢搏掩,犯姦成富。” 颜师古 注:“搏掩,谓搏击掩袭,取人物者也。” 王先谦 补注:“据《史记》,搏当为博,一説是。”参阅 清 刘宝楠 《愈愚录·搏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