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补救规谏帝王的过失。语本《诗·大雅·烝民》:“衮职有闕,维 仲山甫 补之。” 汉 阮瑀 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:“愿仁君及孤,虚心回意,以应《诗》人补衮之叹,而慎《周易》牵復之义。” 宋 司马光 《谢门下侍郎表》:“逮事 仁皇 ,备员諫省,容逆鳞之愚直,无补衮之嘉谋。” 明 无名氏 《四贤记·义功》:“一点丹衷期补衮,半生孝道成虚局。”
(2). 唐 代对补阙的别称。 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官称别名》:“ 唐 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,今漫疏於此,以示子姪之未能尽知者。太尉为掌武;司徒为五教;司空为空土……諫议为大坡、大諫;补闕(今司諫)为中諫,又曰补衮。”
規勸天子的過失。
官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