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次,主从。《管子·山权数》:“ 晋 有臣不忠於其君,虑杀其主,谓之公过。诸公过之家毋使得事君。此 晋 之过失也。 齐 之公过,坐立长差。” 马非百 新诠:“定罪为坐。长犹长幼之长。差,次也。坐立长差,即罪定首从之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