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 陈平 居 库上里 ,乡里祭社时, 陈平 为宰,分肉食均匀,受到父老称赞。见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。后因以“陈平分肉”为办事公平之典故。 唐 杜甫 《社日》诗之二:“ 陈平 亦分肉, 太史 竟论功。”参见“ 陈平宰社 ”。
陳平在鄉里祭社時,因分配肉食均勻,受到父老稱讚,他說如果能主持天下,也會像分肉一樣公平合理。見史記.卷五十六.陳丞相世家。後以陳平分肉指在小事中顯出辦大事的才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