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撑门户”。谓维持或恢复家业。 清 翟灏 《通俗编·居处》:“撑门拄户,见 王褒 《僮约》。按今人有守成之子,亦谓之撑门户。”《花月痕》第二回:“ 红卿 道:‘説起 娟娘 ,我也摸不出他的意思。我家向日避贼入 陕 ,投奔於他,深感他恩义。后来我撑起门户,他嬷便死了。’”
維繫生計家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