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俗人死既葬,于除丧之日,延僧道追荐后,撤除灵座,烧化灵牌,以示服丧期满,谓之“除灵”。《南齐书·豫章文献王嶷传》:“葬后除灵,可施吾常所乘轝扇繖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八回:“ 西门庆 拿了数两散碎银钱,来妇人家教 王婆 报恩寺 请了六箇僧,在家做水陆,超度 武大 ,晚夕除灵。” 胡朴安 《中华全国风俗志·浙江·海宁风俗记》:“魂亭以纸竹糊成,俗呼座头,自迎神之日起供设……而魂亭俗例不得过第三冬至,必须撤去,谓之除灵,又曰化座。除灵之日,上午铺设尚白,仍为丧事;下午一律易吉,悬灯结彩,仿佛喜事。”
舊俗人死既葬,延請僧道追薦後,燒化靈牌,撤去靈桌,表示服完喪期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