祠部所颁发的度牒。 唐 宋 以来,祠部发给或售给出家人以凭证,可免地税及徭役。《释氏要览》卷上:“祠部牒:此牒自尚书省祠部司出,故称祠部。” 明 冯梦龙 《古今谭概·谲知·金还酒债》:“ 荆公 素喜 俞清老 。一日谓 荆公 曰:‘吾欲为浮屠,苦无祠部牒耳。’ 荆公 欣然为具僧资,约日祝髮。过期寂然。公问故, 清老 徐曰:‘吾思僧亦不易为,祠部牒金且送酒家还债。’公大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