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法名。 南朝 宋 祖冲之 以为“古历疏舛、颇不精密”,乃于 大明 六年创制《大明甲子元历》,简称《大明历》。规定一回归年为365.2428日。其特点,一是改进闰法,将旧历中规定的十九年七闰改为三百九十一年一百四十四闰,使之更符合天象实际。二是在制历时考虑岁差,一百年差一度。此历当时为 戴法兴 所阻,未能实行,但以后诸历多从大明历所出。参阅《宋书·律历志下》、《南齐书·祖冲之传》。
南朝宋武帝大明六年(西元462)?,祖冲之作的曆表,曾於梁武帝天監九年(西元510)?,由政府施行,至陳後主禎明三年(西元589)?止,共使用八十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