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习俗。在农历正月初一往亲友家祝贺新年幸福。 清 富察敦崇 《燕京岁时记·元旦》:“京师谓元旦为大年初一。每届初一,於子初后焚香接神,燃爆竹以致敬,连宵达巷,络绎不休。接神之后,自王公以及百官,均应入朝朝贺。朝贺已毕,走謁亲友,谓之道新喜。亲者登堂,疏者投刺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