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上行公文的套语。在引述来文之后用此四字,接着再陈说己意。今常用来比喻文牍主义、例行公事、官样文章或一成不变的固定格式。 邹韬奋 《抗战以来》三五:“上述五项办法,如其能如决议案中所谓‘切实办理’,未尝不可收到挽救之效,否则岂不仍是‘等因奉此’的一纸公文在老爷们的桌上转来转去,与人民切身利害有什么相干?” 郭沫若 《蒲剑集·革命诗人屈原》:“文字总是在跟着时代走,而且在跟着言语追,不走不追,等因奉此而已。”
等因奉此是成语。
等因,用來結束所引來文。奉此,用來引起下文。等因奉此為舊公文用語。比喻例行公事,官樣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