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、斛:量器,十升为一斗,十斗为一斛。形容微薄的俸禄。
唐·韩愈《祭十二郎文》:“吾与汝俱少年,以为虽暂相别,终当久相与处,故舍汝而旅食京师,以求斗斛之禄。诚知其如此,虽万乘之公相,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