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高利贷的一种。借债人实得借款少于债券上的数字,还债时却要按债券数字足数归还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二回:“这里 臙脂巷 有一位中书 秦老爹 要上 北京 补官,攒凑盘程,一时不得应手,情愿七扣的短票,借一千两银子。”
舊時向人借錢,先從本金中扣除利息,到期時還以本金相等的錢數,稱為「短票」。如七扣的短票,所借本金為一千兩,實拿為七百兩,還錢則須加上利息三百兩,共還一千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