套用《孝经》“某某章第几”的句式,是“发昏”的戏谑语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六回:“那 西门庆 ……怎当 武松 勇力,只见头在下,脚在上,倒撞落在当街心里去了,跌得个发昏章第十一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九四回:“这 刘二 那里依从,尽力把 经济 打了发昏章第十一。”《醒世恒言·吴衙内邻舟赴约》:“夫人将前事细述,把司户气着个发昏章第十一。”
发昏章第十一是成语。
古代書籍用「某某章第一」、「某某章第二」來表明篇章次序。此種格式被模仿在口語裡,把「發昏」說成「發昏章第十一」,有開玩笑的意思。至於發昏為什麼是第十一章,有人以為是因為朱熹所定的大學章句一共十章,為了逗趣起見,遂把「發昏」列入第十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