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9年6月在巴黎和会上由英、法、美、意、日等战胜国同战败国德国签订的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条约。规定德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交还法国,其殖民地以“委任统治”的形式由英、法、日三国瓜分,支付巨额赔款,限制军备。和约无理决定将战前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特权转交给日本,引发了中国的五四运动。
第一次大戰後,協約國與德國間在巴黎凡爾賽宮所締結的和平條約。共十五章。內容包括德國疆土割讓、殖民地主權、戰後賠償、軍備限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