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盗贼而因其他罪被拘禁的人。《周礼·秋官·掌囚》:“掌囚,掌守盗贼凡囚者。” 郑玄 注:“凡囚者,谓非盗贼自以他罪拘者也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谓盗贼及凡以罪囚者并械繫之於乡士遂士等狱,此官则守视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