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房份 ”。旧指家族的分支。《魏书·广阳王石渊传》:“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,得上品通官,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。” 宋 吴处厚 《青箱杂记》卷一:“凡子孙在京守官者,俸钱皆不得私用,与 饶阳 庄课,併输宅库,月均给之。故孤遗房分,皆获沾济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“我有个房分兄弟,行三,人都叫他 潘三爷 。” 周立波 《山乡巨变》上二:“‘他是你们家的什么人?’‘房份里叔叔’”
族中各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