仿照实行。 端方 《请改定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摺》:“内部为民治事,职要而任繁,各国大率举教育,农、工、商及交通诸行政别区为部, 中国 必应仿行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二章第一节:“他们训练军队,主要是聘用外国军官,仿行外国操法,使用洋枪、洋炮。”
仿照實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