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以释放,停止服刑。 宋 苏轼 《奏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状》:“ 巽 先充书手,因受赃虚消税赋,刺配本州牢城,寻即用倖计构胥吏医人託患放停。又为诈将产业重叠当出官盐,刺配 滁州 牢城,依前託患放停归乡。” 宋 刘昌诗 《芦蒲笔记·卞氏二牒》:“宣徽院押到殿前承旨 卞居让 ,宿患瘫风病,翰林院著医官 裴裔 看验,久远不堪医治,引见奉圣旨放停,送宣徽院者。”
退役除籍。
聚集、陳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