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分对。犹两两。《楚辞·招魂》:“分曹并进,遒相迫些。” 王逸 注:“曹,偶。言分曹列偶,并进技巧。” 唐 李商隐 《无题》诗:“隔座送鉤春酒暖,分曹射覆蜡灯红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六:“一曰布库,相扑为戏也。徒手搏击,分曹角力,伺隙蹈瑕,不专恃匹夫之勇。”
(2).分班;分批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。” 司马贞 索隐引 如淳 云:“曹,辈也。谓分曹辈而出为使也。”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分曹为党,往往羣朋。” 唐 刘禹锡 《山南西道新修驿路记》:“两将受命,分曹星驰。”
(3).犹今之分部门,分科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:“ 成帝 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。” 唐 沉佺期 《酬苏员外味道夏晚寓直省中见赠》诗:“并命登仙阁,分曹直礼闈。” 明 何景明 《寄马君卿进士》诗:“通籍 金门 里,分曹画省东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出使四国日记·跋》:“其分曹治事,任久而责专。”
(4).犹分司。 唐 李德裕 《次柳氏旧闻》:“时 崇 二子分曹 洛 邑,会 知古 至,恃其蒙恩,颇致请托。”参见“ 分司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