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取钱财,分享利益。 明 张煌言 《答曹云林监军书》:“ 徐兄 适会弟于 阮 途,勿克稍为分润。” 清 吴炽昌 《客窗闲话初集·魏元虚》:“乘其数目未明时,分润些微。” 刘半农 《“好好先生”论》:“第二件事,便是他上台之后没有筹到一个錋子,却要分润别人所筹到的钱。”
分得財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