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密封的奏章。古时臣下上书奏事,防有泄漏,用皂囊封缄,故称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上始亲政事,又思报大将军功德,乃復使 乐平侯 山 领尚书事,而令羣臣得奏封事,以知下情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,各言得失。” 李贤 注:“ 宣帝 始令羣臣得奏封事,以知下情。封有正有副,领尚书者先发副封,所言不善,屏而不奏。后 魏相 奏去副封,以防拥蔽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奏启》:“自 汉 置八仪,密奏阴阳,皂囊封板,故曰封事。” 五代 王定保 《唐摭言·四凶》:“ 磻叟 莅事未终考秩,抛官诣闕上封事,通义 刘公 引为羽翼,非时召对数刻, 磻叟 所陈,凡数十节,备究时病。” 清 朱彝尊 《兴化李先生清寿》诗:“曾闻过江上封事,神人观听交欢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