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封建时代推恩臣下,将官爵授予其父母。父母存者称封,死者称赠。封赠之制,起于 晋 与 南朝 宋 ,至 唐 始备。最初仅及于父母, 唐 末 五代 以后,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孙的官位为赠。 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宰相赠本生父母官》:“封赠先世,自 晋 宋 以来有之,迨 唐 始备。然率不过一代,其恩延及祖庙者絶鲜,亦未尝至极品…… 唐 末 王季 ,宰辅贵臣,始追荣三代,国朝因之。” 清 赵翼 《陔馀丛考·封赠》:“ 元 许有壬 言:今制,封赠祖父母,降於父母一等。则 元 时封赠先世,亦尚有差别。本朝令甲,一二品封三代,三品以下封二代,六品以下封一代,皆用其本身官秩,并许以本身封典回赠其祖。则例封一代者,实亦得封二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