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资助之钱。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 高祖 以吏繇 咸阳 ,吏皆送奉钱三, 何 独以五。”《汉书·萧何传》 颜师古 注:“出钱以资行。”一说,疑为“贐钱”,即路费。见 清 俞正燮 《癸巳存稿·钱三钱五解》。
(2).薪俸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至,拜为諫大夫,秩八百石,奉钱月九千二百。”《新唐书·李汇传》:“﹝ 汇 ﹞后迁 涇原 节度使,罢军中杂徭,出奉钱赎将士质卖子,还其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