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助办丧事而赠送财物。《荀子·大略》:“故吉行五十,犇丧百里,賵赠及事,礼之大也。” 宋 宋祁 《宋景文公笔记·治戒》:“故无功於国,无惠於人,不可以请謚有司,不可受賵赠。” 清 阮元 《小沧浪笔谈》卷三:“碑阴纪载賵赠会葬之盛,皆近代所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