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 时受佛寺奴役的民户。又名“寺户”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,以供诸寺扫洒,岁兼营田输粟。”参见“ 僧祇户 ”。
北魏時,轄屬寺院的戶口。這些戶口的來源出於犯重罪的百姓和官奴,負責對寺院灑掃及寺產的耕種等工作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廢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