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清 专收客商贩运竹、木捐税的税关,由工部管辖。竹、木征税,自 唐德宗 时开始。 明 初设抽分竹木局,征竹、木、柴、炭等税。 成化 七年(1471年)设 芜湖 、 荆州 、 杭州 三局,由工部派员管理,税收供该部营缮费用,是为工关的权舆。 清 初沿 明 制,至鸦片战争后,改称常关。
一種清代稅制。是針對竹木所課的稅。設專關,兼榷船貨,由工部掌理,稱為「工關」,後統改為常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