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因公务犯罪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审举》:“又诸居职其犯公坐者,以法律从事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》:“庚子,太常博士 邓餘庆 ,坐受誓戒不及,在法,私罪当劾举主,詔释之。帝因谓宰相曰:‘连坐举官,诚亦不易;如此公坐,犹或可矜。’”
(2).谓公众场合。《宋书·袁湛传》:“ 重 ( 谢重 )子 绚 , 湛 之甥也,尝於公坐陵 湛 。”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儒吏》:“本府州官公坐对众,将犯重刑人某至徒人某,对各人家属同行引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