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赋之法。《书·禹贡》 孔 传:“ 禹 制九州贡法。” 孔颖达 疏:“ 禹 制贡法,故以《禹贡》名篇。贡赋之法,其来久矣,治水之后,更復改新,言此篇贡法,是 禹 所制,非 禹 始为贡也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“ 夏后氏 五十而贡” 宋 朱熹 集注:“ 夏 时一夫受田五十亩,而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……其实皆什一者,贡法固以十分之一为常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