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谓用檄文知照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“不图彼朝计疆埸之小疵,不相关移,窃兴师旅,亡我宾属。”
(2).平行官府之间用文书互相质询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元丰五年》:“ 蔡确 既为右僕射,且兼中书侍郎,欲以自大,乃议尚书省关移中书,当加‘上’字以重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