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官府颁行的历法。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待詔 杨岑 见时月食多先历,即缩用筭上为日,(因)上言‘月当十五日食,官历不中。’”《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 霍融 上言:‘官历率九日增减一刻,不与天相应。或时差至二刻半,不如夏历漏刻,随日南北为长短。’”
(2).指官府颁行的历书。 唐 罗隐 《岁除夜》诗:“官历行将尽,村醪强自倾。” 宋 陆游 《岁暮》诗:“案闲官历喜更端,鬢畔罗旛巧耐寒。”
政府所頒行的曆書。後泛指光陰歲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