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国库或国家银行发行的一种短期债券。主要用以满足一时的财政需要。解放前,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都曾大量发行。解放后,于1981年开始发行,它可以作为国内贴现证券,但不能用于购买商品;发行对象为国营和集体企业、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、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的社队,以及城乡人民个人。
中央政府發行的短期有價證券。通常發行的目的分為二種,一為收支不能配合,而以國庫為擔保發行;二為調節市場短期資金的鬆緊,以穩定金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