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朝的制度。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:“至于 太宗 ,兼制中国,官分南、北,以国制治 契丹 ,以 汉 制待 汉 人。国制简朴, 汉 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。”按,此指 辽 王朝统治者称其本族的制度,以别于 汉 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