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超过规定的税额。 唐 卢禧 《对不受征判》:“农之制地,征不过籍,德将见优,赏莫为税。” 唐 姚齐梧 《对税千亩竹判》:“度田居民,因地制赋,出不过籍,汔可小康。”
(2).错误的记载。 明 李东阳 《明故广西布政司副理问致仕叶公墓志铭》:“在官几九载,无公私过籍,以老乞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