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乐十二律之一,一名夹钟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凡乐,圜钟为宫,黄钟为角。” 郑玄 注:“圜钟,夹钟也。” 唐 韩愈 《顺宗实录一》:“《周礼》圜钟之均六变,天神皆降。” 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乐律一》:“圜钟六变,函钟八变,黄钟九变。”
夾鍾,為十二律呂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