损害正道、正理。《孔子家语·好生》:“小辩害义,小言破道。”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六:“ 班固 才识不逮 司马迁 远甚,於《高祖纪》见之《史记》第云: 高祖 姓 刘 氏,母媪。盖 司马 汉 臣,不敢斥其君名。 班固 为《汉书》,尽用 司马迁 旧文,却云: 高祖 讳 邦 ,字 季 。意谓补其遗缺,不知害义。” 明 刘基 《春秋明经·考仲子之宫筑王姬之馆于外》:“天王嫁女於 齐 ,而使 鲁 为之主,害义甚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