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当;应该施行。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山陵使故事》:“自 唐 至於 五代 故事,山陵使事讫,合行求去。” 明 张居正 《陈六事疏》:“凡各衙门章奏奉旨,有某部看了来説者,必是紧关事情,重大机务,有某部知道者,虽若稍缓,亦必合行事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