奢华安乐;繁华安乐。《战国策·齐策五》:“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”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又释何衡阳书》:“天宫华乐,焉赏而上升;地狱幽苦,奚罸而沦陷。”《南史·隐逸传下·陶弘景》:“﹝ 弘景 ﹞谓门人曰:‘吾见朱门广厦,虽识其华乐,而无欲往之心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