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主管长官在公文稿上判一“行”字,表示认可。原判一“依”字,到 宋孝宗 时才代以“行”字。见 清 沉涛 《铜熨斗斋随笔·案牍书行之始》。 沉从文 《烟斗》:“年纪还青的科长,完全如旧官僚习气,大声喝着应答稍迟的工友,把一迭拟稿妥贴、应当送过老总处画行的公文推到工友手上去。”
官署首長在發文的稿上簽署「行」字,表示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