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。《宋史·高宗纪六》:“ 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,命详验 刘豫 伪官,换给告身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九年》:“八月庚戌,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,限一年陈乞换给。”参见“ 换授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