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以火为名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炎 帝氏 以火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。” 杜预 注:“以火纪事名百官。”
(2).五行中火行的名号。《宋书·五行志二》:“ 晋武帝 太康 六年, 南阳 送两足虎,此毛虫之孽也…… 干寳 曰:‘虎者阴精而居于阳。金兽也。 南阳 ,火名也。金精入火,而失其形,王室乱之妖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