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官署紧急拘传人犯的一种签牌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一回:“ 祁太爷 立即拈了一枝火籤,差原差立拿 凤鸣岐 ,当堂回话。”《文明小史》第一回:“知府道:‘原来你们是通同一气的!’顺手抓了一根火籤,派了一名差,叫立刻把店小二提到。”
舊時官署用來緝捕或傳訊人犯,令其火速到案的用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