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 哀恤 ”。
亦作“ 哀卹 ”。怜悯抚慰。《左传·文公十三年》“ 子家 赋《鸿鴈》” 晋 杜预 注:“《鸿雁》,《诗·小雅》,义取侯伯哀恤鰥寡有征行之劳。” 孔颖达 疏:“《鸿雁》,美 宣王 劳来诸侯之诗也。” 唐 李翱 《疏改税法》:“虽明詔屡下,哀恤元元;不改其法,终无所救。” 宋 周煇 《清波杂志》卷五:“二人皆葬 镇江府 界,可令本郡致祭。呜呼!哀卹之典至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