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 张苍 善算,以列侯居相府,领郡国上计,谓之计相。 唐 代称拜相的计臣为计相。 宋 代以称三司使。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:“迁为计相,一月,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。” 裴駰 集解引 文颖 曰:“能计,故号曰计相。” 唐 刘禹锡 《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福州刺史薛公神道碑》:“ 贞元 中,上方与丞相调兵食,思得通吏治而习边事者,计相以公为对。” 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用计臣为相》:“ 肃宗 以后,兵兴费广, 第五琦 、 刘晏 始以户部侍郎判诸使,因之拜相……自是计相不可胜书矣。” 元 柳贯 《送徐周臣廉使除户部尚书》诗:“计相升庸徵故事,传宣还在凤池头。”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二》。